从不关心国事,只会用“万岁阁老”的谄媚姿态讨好宪宗。孝宗即位后,万安不仅毫无收敛,反而呈上一份“房中术”奏折,企图以此迎合新帝。孝宗看后勃然大怒,当众斥责:“此乃奸臣所为,何以为阁老!”随后,他下令彻查万安的贪腐罪行,查抄其家中财产达百万两之巨。最终,万安被削职为民,永不录用。紧接着,孝宗又将内阁中的刘吉、彭华等庸碌之臣革职,彻底清洗了被称为“纸糊三阁老”的腐朽内阁班子。 清除奸佞后,孝宗开始选拔贤能,组建新的执政核心。他打破门户之见,不拘一格任用人才:将因弹劾汪直而被贬的正直官员王恕召回京城,任命为吏部尚书;提拔有“救时宰相”之称的刘健入阁,担任内阁首辅;又召用谢迁、李东阳等饱学之士进入内阁,形成了“李公谋,刘公断,谢公尤侃侃”的黄金内阁组合。这些官员不仅学识渊博、品行端正,更有着丰富的治国经验,他们成为孝宗推行改革的重要助手。 在整顿吏治方面,孝宗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考核制度,以扭转官场长期以来的慵懒风气。他恢复了明初的“京察”制度,规定每六年对京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,考核标准包括“政绩、品德、才能”三个维度,考核不合格者一律降职或罢免。对于地方官,孝宗则推行“抚按考核”制度,要求巡抚、巡按定期上报地方官的政绩,对贪赃枉法、不作为的官员严惩不贷。据《明孝宗实录》记载,弘治元年(1488年)的首次京察中,就有两百余名不称职的官员被罢免,官场风气为之一新。 宦官专权是明朝中期的顽疾,孝宗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。他即位后,立即下令撤销了宪宗时期设立的“西厂”“内行厂”等特务机构,这些机构曾因滥用职权、残害忠良而声名狼藉。对于宫中的宦官,孝宗严格限制其权力,规定宦官不得干预朝政、不得兼任外职、不得私自结交官员。他还特意挑选正直可靠的太监在身边伺候,如司礼监太监怀恩,此人曾因保护太子而被万贵妃贬斥,孝宗复用他后,怀恩始终以国事为重,多次劝谏孝宗远离奸佞,成为宦官中的正面典范。在孝宗的严格管控下,弘治一朝没有出现像王振、汪直那样专权乱政的宦官,朝政得以保持清明。 除了整肃官员与宦官,孝宗还着力改革财政制度,以缓解国家的财政危机。宪宗时期,由于皇室奢靡、官员贪腐,国家财政入不敷出,国库空虚。孝宗即位后,首先从皇室自身做起,下令削减宫廷开支,废除了宪宗时期设立的“采办”“织造”等冗余机构,这些机构曾为满足皇室私欲而大肆搜刮百姓。孝宗还以身作则,生活极为节俭,他的寝宫仅铺着普通的毡毯,衣物也是洗了再穿,从不追求奢华。在皇室的带动下,各级官员也纷纷减少开支,财政压力得到缓解。 同时,孝宗还下令清查全国的土地,以遏制土地兼并的趋势。他任命户部尚书李敏负责此事,李敏采用“丈量田亩、核对户籍”的方法,查出了大量被藩王、勋贵隐瞒的土地,并将这些土地重新分配给无地的农民。据统计,弘治年间共清查出隐田达三百万顷,不仅增加了国家的赋税收入,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民问题,为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。 三、仁政爱民:以民为本的治国实践 如果说“革故鼎新”是孝宗整顿朝纲的“硬手段”,那么“仁政爱民”则是他维系王朝根基的“软实力”。孝宗深知,“民为邦本,本固邦宁”,只有让百姓安居乐业,王朝才能长治久安。因此,他在位期间,始终将百姓的疾苦放在首位,推行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。 救灾恤民是孝宗仁政的重要体现。弘治一朝,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乱,但自然灾害频发,水旱、蝗灾、地震等灾害接连不断。每当灾害发生,孝宗总是第一时间做出反应:一方面下令免除灾区的赋税,另一方面调拨国库物资赈济灾民。弘治二年(1489年),河南爆发严重旱灾
第十三章 弘治中兴:励精图治,重振朝纲(2 / 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