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颗粒无收,百姓流离失所。孝宗得知后,立即命户部尚书李敏前往赈灾,同时下令开放河南各地的粮仓,免费向灾民发放粮食。他还担心赈灾物资被官员克扣,特意派御史前往监督,确保每一份物资都能送到灾民手中。据记载,此次赈灾共救济灾民达五十余万人,有效遏制了灾情的蔓延。 除了临时赈灾,孝宗还注重水利工程的修建,以从根本上抵御自然灾害。明朝中期,黄河、淮河多次泛滥,不仅淹没农田,还威胁到漕运安全。孝宗即位后,任命都御史刘大夏负责治理黄河。刘大夏采用“疏堵结合”的方法,一方面疏通河道,让洪水顺利入海;另一方面加固堤坝,防止河水再次泛滥。经过三年的治理,黄河、淮河的水患得到有效控制,沿岸的农田重新恢复耕种,百姓得以重返家园。孝宗还下令修缮了江南的海塘、北方的灌溉渠道,这些水利工程的修建,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。 在农业政策上,孝宗推行了“轻徭薄赋”的政策,以减轻农民的负担。他多次下令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赋税,尤其是受灾地区和贫困地区。弘治五年(1492年),孝宗下令免除全国范围内的“杂役”,这些杂役曾让农民不堪重负,许多农民因无法承受而逃亡。同时,孝宗还鼓励农民开垦荒地,规定新开垦的土地三年内免征赋税,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全国的耕地面积不断增加,粮食产量也随之提高。据《明史·食货志》记载,弘治年间的粮食产量达到了明朝中期的峰值,国库储备的粮食足够支撑全国十年的开支,这在动荡的明朝中期是极为罕见的。 孝宗的仁政还体现在司法公正上。他深知,司法不公是导致百姓怨声载道的重要原因,因此在位期间多次下令整顿司法机构,要求官员严格依法办案,不得徇私枉法。他还建立了“录囚”制度,规定每三年由皇帝亲自或委派官员复查全国的囚犯,平反冤假错案。弘治十三年(1500年),孝宗亲自复查了京城的囚犯,发现有二十余人是被冤枉入狱的,立即下令将他们释放,并严惩了制造冤假错案的官员。在孝宗的重视下,弘治一朝的司法环境相对公正,百姓“有冤可诉,有屈可伸”,社会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。 值得一提的是,孝宗还是明朝历史上唯一一位实行“一夫一妻制”的皇帝。他即位后,只立了张皇后一人,从未纳过嫔妃。在后宫中,孝宗与张皇后相敬如宾,每日一同起居、读书,这种帝后和谐的景象,在明朝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。孝宗的这一做法,不仅避免了后宫争宠带来的宫廷动荡,也为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让他能够专注于朝政。同时,这种简朴的生活作风也为朝中官员树立了榜样,带动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。 四、中兴余晖:历史的评价与深远影响 弘治十八年(1505年),年仅三十六岁的明孝宗朱佑樘因积劳成疾,在乾清宫驾崩。他在位十八年,以勤勉、仁厚、节俭的执政风格,将一个濒临崩溃的王朝带向了中兴,为明朝中期的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。临终前,孝宗召集群臣,留下遗诏:“朕临御以来,勤求治理,惟恐有负先帝之托。今疾势已重,殆不可起。尔等当尽心辅佐皇太子,务在遵守祖制,安民保国,勿负朕意。”这份遗诏,既是他对自己一生执政的总结,也是对后世的殷切期望。 孝宗去世后,皇太子朱厚照即位,是为明武宗。武宗即位初期,在刘健、谢迁、李东阳等辅政大臣的辅佐下,仍延续了弘治朝的政策,社会保持稳定。但随着武宗逐渐长大,他开始沉迷享乐,重用宦官刘瑾等人,废除了孝宗时期的多项改革措施,明朝的朝政再次陷入混乱。尽管如此,孝宗缔造的“弘治中兴”,仍对明朝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 在政治上,弘治一朝形成的“君臣共治”模式,成为明朝中期政治制度的典范。孝宗信任大臣,鼓励官员直言进谏,形
第十三章 弘治中兴:励精图治,重振朝纲(3 / 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