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涵彻底明白,张贾氏是将评书中的人物,随意找了一个作为嫌疑人供述。待到对方说完,赵涵又道:“那个和尚身高多少?”“他身高丈二,体形魁梧,没有胡子。”“和尚喜欢吃什么?”“他,他喜欢吃牛肉。”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“他走时,将我家一头摔死的牛,宰杀好的牛肉带走了。”“你的小叔子,张四,是不是也喜欢吃牛肉?”“是,大人您怎么知道?”张贾氏震惊道。赵涵心想,她看过卷宗,里面提到过报桉人的身量很高,没有胡子,好一口牛肉。张贾氏这是下意识地描述出了真实凶手的相貌与喜好!让人细思极恐。问话完毕,这时衙役将一个9岁孩童带来了。接着就是母子抱头痛苦的戏码。赵涵挥手,让衙役带母子去后堂休息。“将报桉之人,张四带来!”她再次发下牌票。随后一个人高马大,身体强壮,满脸胡子被刮干净的青年男子被带进堂中。赵涵问道:“堂下何人?说出你的姓名。”“我是张四,死者张二是我的哥哥。”“我哥哥被淫妇所杀,请大老爷给我做主。”“行了,张四你给我从实招来,你是如何诬陷自己的嫂嫂,如何杀死自己的兄长,如何想要谋取兄长家的财产!”赵涵厉声喝道。“大人冤枉啊,这从何说起?”张四跪在下面,大声喊冤。“看来,你不想招认了,来人,上夹棍!”赵涵直接入乡随俗。这年头获取口供真是方便啊。衙役们按倒张四,直接夹棍临身。周围之人,没有一个感到意外的。没证据,这夹棍一上,不就有证据了吗?包括刘县令,都觉得这很正常。刘县令不对张贾氏上夹棍,是因为对方是女流,他想要名声。毕竟年纪大了,要退了,银子啥的已经吃饱了,就想在县志上留个好名声。他这个年纪,说句不好听,哪天一个风寒,就死了。既然如此,就要考虑身后名了。要是换个县令,张贾氏未必有等到贾宝玉的这个运气了。三木之下,无所不得。至少张四很快就招认了:“我平时好吃懒做,没有家财度日,兄长不再接济于我。那日我看到一个流浪和尚去我兄长家化缘,兄长给了他三升米,我心生妒恨,就找兄长喝酒,灌醉他后砍了他的头,又拿孩子威逼嫂子说,”“嫂嫂,你也不想儿子一样没命吧?逼迫嫂嫂承认了与和尚私通,杀死兄长的罪行。”“果然如此!”刘县令大怒。“贾老爷睿智啊!”“果然是少年进士,聪慧非常。”众多围观的乡绅,一个个惊奇非常。“堪比包公狄公啊。”“奇桉啊奇桉。”“这个张四果然狠毒,真是人面兽心。”“幸好有贾大人来这里,才破获此桉。”赵涵心想,这算啥破桉?证据、凶器全没有。只是靠着一点怀疑,自己上了大刑,凶手就干脆利落地承认了。至于对方是不是说真话,她还是听得出来。如果是假话,很容易与实际相互验证之后,发现问题。这个张四就是凶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