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暇食,昼夜兼行三百里”(《稼轩公行实》)。最终,他将张安国押至建康(今南京)斩首示众。 这一壮举震动了南宋朝野。《宋史》载:“(辛弃疾)奉表归宋,高宗劳师建康,召见,嘉纳之,授承务郎、天平节度掌书记,并以节使印告召京。会张安国、邵进已杀京降金,弃疾还至海州,与众谋曰:‘我缘主帅来归朝,不期事变,何以复命?’乃约统制王世隆及忠义人马全福等径趋金营,安国方与金将酣饮,即众中缚之以归,金将追之不及。献俘行在,斩安国于市。” 此时的辛弃疾年仅二十三岁,南宋君臣称他为“青兕将军”(兕为古代犀牛类猛兽),将他视为抗金的希望。他自己也踌躇满志,在《太常引·建康中秋夜为吕叔潜赋》中写道:“一轮秋影转金波,飞镜又重磨。把酒问姮娥:被白发、欺人奈何?乘风好去,长空万里,直下看山河。斫去桂婆娑,人道是、清光更多。”词中既有对金人(“桂婆娑”)的痛恨,更有“直下看山河”的豪情——他相信,自己终将在抗金战场上实现“补天西北”的理想。 二、壮岁蹉跎:从“谏官”到“闲人”的政治困局 2.1 主战派的“不合时宜”:南宋偏安的政治生态 辛弃疾南归后,很快发现南宋朝廷并非“中兴之主”的舞台,而是一个被“偏安心态”绑架的官僚体系。宋高宗赵构虽曾支持岳飞抗金,但为了巩固皇权,早已与金人达成“绍兴和议”(1141年),默认淮河—大散关一线为边界。宋孝宗赵昚继位初期(1163年起)曾试图北伐,但因符离之战(1163年)惨败,又转向求和,与金签订“隆兴和议”(1164年),改君臣关系为叔侄关系,割让商州、秦州等地。 在此背景下,主和派长期主导朝堂。秦桧虽已于1155年去世,但其党羽仍遍布要津;汤思退、史浩等主和派大臣以“民生为念”“国力未充”为由,反对任何激进北伐。辛弃疾的《美芹十论》(1165年)正是写给宋孝宗的奏疏,试图用战略分析说服朝廷。 2.2 《美芹十论》:战略家的清醒与孤独 《美芹十论》是辛弃疾最具代表性的政论,分为“审势”“察情”“观衅”“自治”“守淮”“屯田”“致勇”“防微”“久任”“详战”十章,系统分析了金朝的弱点与南宋的优势。他提出: - 审势:金朝“地广而不耕,兵多而不精”,看似强大实则外强中干; - 自治:南宋应“修明内政”,“宽民力”“厚农桑”“练军实”,而非依赖岁币; - 屯田:在两淮、荆襄地区推行军屯,“因粮于敌”,解决军费问题; - 久任:反对频繁更换将领,“将帅不可以更易,兵不可以抽还”,以保证战略连续性。 这些主张不可谓不深刻,但现实却充满讽刺:当辛弃疾在《美芹十论》中强调“恢复中原”的可行性时,宋孝宗正因符离战败而动摇;当他认为“金人必乱”(指金世宗大定年间内部矛盾)时,南宋朝廷却忙于庆祝“和议”后的短暂和平。更关键的是,辛弃疾的身份始终是“归正人”(从金朝归附的官员),这种标签让他的建议天然带有“外来者”的不信任感。 正如他在《九议》中自嘲:“某之文,不过如昌黎之应科目,而足下乃以昌黎自命,何也?”(《九议·其九》)他深知,自己的“北伐”主张与南宋统治集团的核心利益(维持现状)存在根本冲突。 2.3 从地方到中央:救火队长与政治边缘化 既然战略建议不被采纳,辛弃疾只能从地方实务中寻找存在感。乾道四年(1168年),他被任命为滁州知州。当时的滁州因战争破坏,“城郭皆废,居民不满百家”(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货》)。辛弃疾到任后,“宽征薄赋,招流散,教民兵,议屯田”(《宋史·辛弃疾传》),仅用一年时间便
第二十三章 辛弃疾壮志难酬:豪放词章 爱国情怀(2 / 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