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怎么算,都谈不上是难以拒绝的数字,反而是一笔亏本生意的样子。 毕竟买断之后,游戏厂商想怎么挣钱就怎么挣钱,想挣多久就能挣多久。 而且游戏市场的风口显然已经在‘贪好玩’南韩之行后带了起来。 现在起点能从游戏厂商拿到的分成收益是800万左右每季,这是按照流水的3%计算。 根据行业标准的6%计算,则是1600万每季,也就是500多万每月。 按照一般计算方式,一次性买断价格最低不应低于后续18个月的收益。 即,当前每月收益的18倍,算下来买断价起码都应该是9000万。 这是个简单的数学计算问题。 倒不是说方年舍不得《我想有钱》的游戏版权。 更不是说打算在授权期结束后,拿到‘贪好玩’去开发。 一方面是方年觉得《我想有钱》的游戏火得有点莫名其妙,有看不懂的细节在里面。 或许换到‘贪好玩’可能就是毫无声响。 另一方面,是方年认为应该给‘贪好玩’找更合适的作业抄袭。 现在已经有了冰蛙领导的研发团队去开发dota2。 除此之外,方年脑子里还有别的作业,比如pu…… 尽管方年现在很缺钱,这笔分成扣税后有两千万出头的款项,很可能会解决前沿天使的燃眉之急,就像是天上掉钱一样。 但方年也想问个明白。 要不然真就成了跳楼大甩卖。 很快,尖峰发了消息过来:“是这样的,我与游戏厂商磋商了数轮,跟起点达成了额外的合作。 总的来说,游戏厂商能给起点的合作价值差不多等同于四千万的样子。 所以,这5320万现金,将是完全属于你个人的收益,之所以还有零有整,是因为这个是核算后的税后收益。” 方年愣住了。 难道实际的买断价格可能在1.2亿左右? 这要是公开出去,怕不是要疯! 这绝对能上作家富豪榜了都! 他下意识就是不相信,毕竟今天是愚人节。 但理智告诉自己,这事十有八九是真的。 于是,方年回复道:“尖峰大,这不会是愚人节玩笑吧,之前我疑惑的是简单的数学算法不太对,毕竟基于已知情况能算出来; 但这么恐怖的买断价格,太不现实了吧!” 尖峰:“话说到这里,我多嘴说一句,08年时,你主张限制版权授权期限,真是目光卓绝。 游戏厂商其实也是无奈之举,多的我就不说了,你应该明白的,我是希望能达成合作,不然就会交恶。” 方年想了想,打字回复:“如果款项能马上结算的话,我同意。” 他当然知道尖峰的意思。 因为只要《我想有钱》这个游戏版权一天不完全属于厂商,他们就有隐患。 万一到11年年底,方年死活不同意授权了,损失就大了。 尤其是最近‘正版’呼声,在‘贪好玩’跟一些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,一直甚嚣尘上。 有点直达上层的意思。 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,游戏厂商提前解决问题,一方面是迫不得已,另一方面是想尽早一劳永逸。 当然,方年用脚指头猜都知道,肯定是端游火了。 预期利益比付出的这笔买断费用,要可观许多,才让游戏厂商下定这样的决心。 所以在脑子里权衡一番之后,方年还是选择同意这桩交易。 因为与其拖拖拉拉,一年获得个一千来万的收益,不如一次性到位。 而且游戏厂商确实非常有诚意,要知道如果只按原始分成那样的算法,总买断价是4800万才对。 尖峰的回复很快冒出:“只要你同意,马上就可以完成合同交易